招标编号:皖H3150160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太湖县寺前镇拜石湖景观提升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 标 人:太湖县寺前镇人民政府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寺前镇
2.2建设规模: 建设健身广场、综合文化广场各一处,面积2300平方米;景观园林绿化面积8100平方米、休闲步道长680米、景观灯20盏、排水管网及其它相关景观设施建设。总投资约为160万元。
2.3计划工期:8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 年 12 月 18 日至2015年 12 月 2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2:30至 5:00 (北京时间,下同),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报名登记表(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 站下载)到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出示材料的复印件均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须持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其他被授权的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 人一年内在当地人社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记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申请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满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POS机刷卡,售后不退)另提供电子版图纸一套(投标人自备U盘于招标代理机构处拷贝)。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同时提交信誉保证金肆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 12 月 31 日 9 时00分,地点为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湖县寺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湖县寺前镇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138666123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新城法华路
联系人: 胡女士 电 话: 0556-416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