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B4-14- 038号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7 日
一、招标条件
1、招标人: 无为县石涧镇人民政府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无为县国土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无为县石涧镇境内
2、建设规模: 约550万
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 土方、挖石、复绿等工程
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入围芜湖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库(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标底价公布、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和无为县政府网站(或无为招标采购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时若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资质的数家投标申请人,其投标书全部为无效投标书且该家投标单位给予在无为县境内限制参与投标行为一年的处罚。
4、被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在我县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5、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为县石涧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 : 无为县石涧镇 地 址:无为县中央花园7栋3号门面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周经理
电 话: 电 话:0553-6922555
七、备注:
1、根据安徽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要求,凡被省内各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记录且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我县的建设工程投标。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若存在在建工程变更的,应在开标现场提供业主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原件供查验,并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供留存。
3、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自行下载,图纸到代理公司领取纸质版。
4、本工程量清单数量供投标人参考,具体数量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在单价中充分考虑,中标后总价一次性包死。
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过程中多出的矿产品,按招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确定包死,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打入指定账户,不予返还给中标单位。
6、招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和了解周边环境,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交通、噪声、灰尘等一切有关的周边居民纠纷自行解决,不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和增加工程价款。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4年1月 日
附件
承 诺 函
(格式)
致:
1、 我公司自愿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本工程投标担保。
2、我公司自愿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过程中多出的矿产品款项金额 万元,中标时一次性包死。
3、我公司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 ,承诺对 本工程自参与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期间内在建筑市场无其它在建工程和中标工程。
4、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期间在安徽省境内未被记入不良记录限制投标。
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公告内容,并保证我公司投标时提供的一切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弄虚作假。
6、根据无住建(2012)396 文件,我公司郑重承诺:一旦中标,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自愿在无为县注册子公司。(外地进无企业适用)。
8、我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交通、噪声、灰尘等一切有关的周边居民纠纷自行解决,不已任何理由延误工期和增加工程价款。
我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贵方没收投标保证金,无条件退出竞标权利。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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