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凤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6-16    浏览次数:4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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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FCG-H2015039

发布日期:2015年6月15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凤阳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基本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凤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

2、招 标 人:凤阳县人民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2、交货期:90日历天。

3、招标内容:凤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户外大字制作及安装。

4、招标范围:凤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户外大字制作、安装、验收、售后服务等一切内容,即中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交钥匙服务。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付款方式:材料全部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交付后2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留作质保金,返还方式如下:

(1)自报质保期为两年的,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自报质保期超过两年的,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返还质保金的5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公共建筑标识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5年6月15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份。

4、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7日9时30分

5、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一开标室

五、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共计壹拾伍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17523103732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人:凤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程  工

电话:18955063006

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9楼903室

邮编:230051

联系人:张  涛  

电话:0551-62220239 、15656587591

传真:0551-62220222

邮箱:8043303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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