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XZTBCG2013X435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利辛县胡集中心学校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利辛县胡集镇中心学校陈赵小学项目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3年12月20日15:00 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及招投标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 :本工程实行三次拨款,(1)、工程主体完工,验收合格,拨工程总款的70%;(2)、审计定案后,拨工程总款的25%;(3)、余下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二、货物服务要求:预算价150000.00 陈赵小学厕所,60平方。李圩小学附属工程,板集小学的附属工程。
三、商务要求
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现场报价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5)、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6)、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证。
2、报价注意事项(1)、报价金额为人民币;(2)、只能报出一个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报价包含,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4)、报价保证金5000元,不中标当场退回,中标后转后履约保证金,装修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3、工期与施工地点:施工及安装地点为利辛县胡集镇中心学校陈赵小,陈营小学;完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
4、供应商对技术要求要作出详细的承诺,施工的技术要求不低于指定的要求。
四、履约保证金同“三-2-(4)”。
五、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报价文件要打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报价文件封面要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报价部分及承诺部分要清晰。所有改动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要有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分标包单独报价,每个标包单独封装。如果不按要求编制,其报价将被拒绝。
六、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询价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胡集镇中心学校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435胡集镇中心学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