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徽省安庆市石门湖航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安庆市石门湖港一期工程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GC-AQ-2014-245
1.2项目名称:安庆市石门湖港一期工程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庆市石门湖航道右岸,石门湖上湖段湖稍处,后方陆域位于怀宁县月山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个1000吨级(兼顾2000吨级)泊位及后方配套工程,其中综合泊位2个,散货进口泊位1个,散货出口泊位1个。码头岸线总长 350m,设计年吞吐量为196万吨。总投资约8784.69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后续跟踪服务。
1.4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周期:15日历天。
1.5设计要求:满足国家相应规范及《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及本项目工可经济技术指标;
1.6招标类别: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规划建设1000吨级泊位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2.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专业),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2.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安庆市建委)5楼报名;
3.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有效期30天”是指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③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实后返还(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不退还)。
3.3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
3.4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aqzbcg.org)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慈 烨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工程二部
电话:0556-5991151
传真:0556-5991163
7.其他说明
7.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等项进行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7.3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将按“庆招(2009)30号”文件记入不诚信行为记录。
7.4中标单位属外省、市企业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7.5已经报名合格且未放弃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报名仍然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