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航道局安庆航道管理处LED全彩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1-08 浏览次数:406次
公告日期:
|
2015-01-08 14:11:11
|
项目名称:
|
长江南京航道局安庆航道管理处LED全彩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50107163279270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长江南京航道局安庆航道管理处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采购项目信息
|
采购单位:
|
长江南京航道局安庆航道管理处
|
开始日期:
|
2015-01-08 14:11:11
|
联系人:
|
汪寅生
|
截止日期:
|
2015-01-13 14:11:11
|
联系电话:
|
0556-5217126
|
送货地点:
|
安徽省安庆市沿江东路166号
|
联系邮件:
|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内到货
|
剩余时间:
|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售后服务,本次采购限安徽本地供应商,或在当地有销售及服务场所的外地供应商,外地供应商销售售后网点,须有本地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上传扫描件;2、供应商报价时上传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3、所有采购的商品必须送货上门、现场开封验收、安装调试; 4、提供机打式正规发票;5、投标人报价为最终报价,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费用,我单位不再支付其他费用;6、售后服务2小时内响应(供应商接到我单位报修电话,需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供同等或相当配置的备用机型)。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采购商品信息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全彩高清多媒体LED显示屏
|
创彩源
|
|
套
|
1
|
原厂 3年
|
|
本网站招标信息除有明确授权外,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篡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否则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