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公租房强电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2-14 浏览次数:609次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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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公租房强电设备采购(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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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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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BCG-201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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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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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滁州国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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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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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公租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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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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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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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
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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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投标授权书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如为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4、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文件;(每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
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黄工,电话301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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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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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算价约27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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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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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价格均为送到工地或仓库价格,含包装、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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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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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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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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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公租房强电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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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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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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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无加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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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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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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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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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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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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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信用保证金金额16.0万元,上述两项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日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之一,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户名: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安支行
帐 号:1006 3994 7080 0100 01
2、户 名: 来安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来安支行
帐 号: 1313 0600 2930 0053 123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公租房强电设备采购(二次)”投标、信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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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来安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lazb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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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2月14日17 时以后 ,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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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方式、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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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滁州国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怀庆 联系人: 胡晓吉
联系电话:13855022752 联系电话:13805500229
代理机构: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联 系 人:梅长伟
联系电话:0550-5631144、135055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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