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ZGC2013Z 2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草市花园公共租赁用房项目 已由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市发改许可字【2012】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阳能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草市花园安置区。
2.2建设规模:平板分体阳台挂壁承压式太阳能热水器375台,造价约160万元。
2.3计划工期:接监理通知后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结束。
2.4招标范围:平板分体阳台挂壁承压式太阳能热水器的供货、安装及相应的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内容。生产企业具有太阳能热水器生产能力。
3.2 供应商注册资金:供应商注册资金:生产企业不少于5000万元;经销商、代理商不少于100万元,且其代理经销的产品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3 生产商的指定/授权代理商,被授权人投标必须携带授权人的有效授权文件(原件),一个生产商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人投标。
3.4 所投产品系列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5 在黄山市中心城区内(屯溪区)有售后服务网点(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①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有新能源产品或太阳能销售安装内容)②厂家就该品牌在黄山地区的售后服务证明)。若无售后服务网点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后应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具有资质(经营范围须有新能源产品或太阳能销售安装内容)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否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有效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均可在http://www.hszgj.cn网上注册会员,网上在线支付3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1 月 14 日 15 时00分,地点为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
代建单位:安徽省房地产开发公司黄山市公司
联 系 人:巴 艳 联系电话:0559—2312646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新园路1号4单元504室
联 系 人:张 健 电 话:0559-2567919
9.监督部门
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