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ZCG2013-0797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项目名称: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检测设备采购安装
工程地点: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定地点
采购单位: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73万元。
项目采购范围:舒城县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
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理厂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的全部采购内容;(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3)投标人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供应商,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得到该设备的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及以上机构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制度,具有相应的货物供应和类似业绩,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接受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起至 2013年11月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项目招标文件及工艺流程图。
投标报名地点: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
联 系 人:程香梅 联系电话:0564—8568651
报名资料:(1)投标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2)投标单位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简介及相关产品介绍;(4)投标单位在人员、技术、资金、信誉、后期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函;(5)提供相应的货物供应和类似业绩合同。(6)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生产的,则报名时需出具该设备的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及以上机构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以上资料报名时由被授权人当面递交。(报名时以上所有原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查验,所有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递交;企业营业执照等,报名时有效的公证件效力等同于证件原件效力)。
备 注:投标报名单位凭本公告所注明的资格、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表明上述资料已审查通过,只表明报名单位资料齐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舒城县招投标中心所有。
采购单位: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招标采购监管机构: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2013 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