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皖H6160009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2015年黄梅路等五条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宁县人民政府政秘[2015]57号文件
3、招标人: 怀宁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怀宁县高河镇
2、建设规模:此次路灯工程建设内容为:黄梅路路灯安装工程(经一路至经三路段)工程造价约为37万元;天发路路灯安装工程(纬六路至纬七路段)工程造价约为17万元;振宁路南段路灯安装工程(G206至污水处理厂)工程造价约为26万元;新安路西一巷路灯安装工程,工程造价约为21万元;B2区间路路灯安装工程(振宁路至独秀花苑段),工程造价约为7万元;合计总造价约为108万元。
3、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制造商,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并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该工程的建造师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入库的投标人可于 2016 年 1月13日至2016年 1月 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登陆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zbcg.ahh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于网上缴纳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2、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临时注册手续。
联系人: 檀志伟 联系电话:0556-5150606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怀宁政府信息公开网、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宁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
联 系 人:查道军
电 话:0556-516683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纬五路宏博商务酒店3#楼
联系人:谢 伟
电 话:0556-4612601 13955602451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账 号: 1827 2982 1567
2、投标人应在 2016 年 2 月 23 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九、重要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工程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5、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关注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建设工程 更正补充栏”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