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M114-2156
项目名称
明光市嘉山大道等新建路口道路监控项目(二次)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单位
明光市公安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质
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国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含1000)万元;
3、具备信息产业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4、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交通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
6、投标人具有“CMM/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3级”及以上认证;
7、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201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投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硬件需为生产厂商唯一授权。
项目规模
道路监控,投资预算约799万元。
招标范围
1) 建设21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反向卡口抓拍、非机动车道视频监控和路口球机监控,及两个路口的交通诱导屏。因新建道路通行在即,前端硬件建设需在2015年2月底之前完成。
2) 智能交管平台的集成开发建设。能够集成现有及今后建设的监控、抓拍、信号机等前端设备和交通子系统。智能交管平台应同步开发,前端硬件设备建设完成后需实现数据传输、录像浏览、违法处理等,之后再进行对现有子系统平台的集成和所有功能的开发完善。整个项目工期需在2015年4月底完成。
3)改造龙山路与明珠大道、祁仓路、明光大道三个路口电子警察,更换摄像机12台,增加终端服务器3台。
4)指挥中心。利用明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原有电视墙(含机架)、新购置10台电脑等设备,结合本次所采购的智能交管平台,将交警大队现有机房设备搬迁至公安局新大楼机房,并在交警新大楼4层大厅进行综合布线,搭建交警指挥中心(监控中心)。
发布时间
2015年1月21日
信 息 内 容
开标时间:2015年2月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5年1月21日起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中“明光市嘉山大道等新建路口道路监控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依据招标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打投标担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来投标即可,无需现场报名)。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投标担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其中: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信用保证金叁拾贰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担保金额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打入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并确保在2015年2月8日17:00时前到账,退还时按原帐户退还给投标单位。不接受汇票。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支行
银行帐号:1313 0821 3800 0010 105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5年1月25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zhaobiao03@an-inter.com邮箱,招标人将在2015年1月2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兴宏 联系电话: 0550-809758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551-62220238,18055139008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