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F2014043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8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乡镇清扫保洁和垃圾中转运输工程项目
2、招标人:凤阳县城管执法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各乡镇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凤阳县15个乡镇及1个工业园的清扫保洁和垃圾中转运输项目,共划分16个标包,分别为府城镇(1包)、临淮关镇(2包)、县工业园(3包)、刘府镇(4包)、西泉镇(5包)、板桥镇(6包)、总铺镇(7包)、大庙镇(8包)、红心镇(9包)、大溪河镇(10包)、武店镇(11包)、小溪河镇(12包)、殷涧镇(13包)、官塘镇(14包)、黄湾乡(15包)、枣巷镇(16包),每个投标单位最多中4个标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是专业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企业,注册营业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道路(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内容,缺一不可;
2、取得县级以上市容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至少有一个乡镇(街道)及以上道路(路面)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服务作业经验,且履约情况良好(提供合同原件及由履约所在地县、市级市容管理部门出具的履约良好证明);
4、需提供业主单位履行合同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人社部门用工登记证原件、近3个月社保发票原件、税务部门近3个月缴费凭证原件;
5、投标企业如果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在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若为外地企业须承诺中标后20日内在凤阳县城或中标区域成立分公司)】;
6、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环卫作业车辆(1-5包中标人在中标后每个乡镇至少投入3吨以上清扫车至少1辆、5吨以上洒水车至少1辆、垃圾运输车至少1辆、电动三轮保洁车30辆以及相关配套的保洁和垃圾收集工具,6-16包中标人在中标后每个乡镇至少投入电动三轮保洁车20辆以及相关配套的保洁和垃圾收集工具。投标单位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相关机械车辆到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4年12月1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标包。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
1、投标担保:
1-5包:
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标包;
6-16包: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标包。
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乡镇清扫保洁和垃圾中转运输工程项目( 标包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中标价(一年)的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签订合同的第一年后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第二年后退还履约保证金的30%,余款在合同到期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凤阳县城管执法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55060777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张工
联系电话:0550-62220236/62220239 15005669969
招标业务监督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