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20140153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9日
1.招标条件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监察侦技大楼气体灭火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蚌埠市固镇县内;工程概况:安装七氟丙烷柜式自动灭火装置;GQQ120*/2.5充装量:95㎏/瓶6瓶,GQQ120*/2.5充装量:112㎏/瓶4瓶,GQQ120*/2.5充装量:106㎏/瓶8瓶,以上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2.2招标范围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监察侦技大楼气体灭火工程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
2.3工期:20日历天。
2.4最高投标限价:565215.8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下载;
4.2获取时间:2014年 8月29日~2014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在获取期间内进入会员管理系统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浍河路谷阳酒店附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139660865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张工
电话:15055262866 18255296606 3119336
单位: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固镇县谷阳酒店附三楼
电话(传真):0552-6025689
电子邮箱:1324486225@qq.com
网站:www.gzztb.gov.cn
8.重要说明
8.1本项目只接受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本项目接受临时会员报名投标。
8.2会员办理和会员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ztb.gov.cn)“会员专区”——“建设工程施工类临时会员办理指南”和“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8.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