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ZTBCG2014X151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视频信息处理设备项目,欢迎有意且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到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询价函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等:采购内容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视频信息处理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LXZTBCG2014X151。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6000.00元。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前来报价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询价文件领取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部。也可以在网上下载。
五、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8月4日16 :00逾期不候。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询价室。
六、报价人必须在询价前通过利辛县政府采购网申请成为“利辛县招投标市场投标企业库”会员,取得会员资格;否则不接受其报价。个体工商户无需网上申报会员。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肖玲玲 吴德军
0558-8812462
13856804639 电话0558-8017588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