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DFZX20160216-009
各潜在投标人:
萧县淮海战役总前委和华东野战军指挥部旧址修缮工程招标公告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二款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派往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现更改为: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拟派往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备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原招标公告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第二款规定:“报名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本项目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必须齐全。除签字内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如: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与拟派往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面注明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
⑥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两份且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齐全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
注:a、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和参加开标时同时到场。
b、凡是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及拟派往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正在办理年审手续(或已过有效期未办理年检手续)的,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现更改为:报名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拟派往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必须齐全。除签字内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如: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与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面注明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
⑤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两份且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齐全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
注:a、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和参加开标时同时到场。
b、凡是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及拟派往技术负责人的证书正在办理年审手续(或已过有效期未办理年检手续)的,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文物保护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3、本项目公告发布期限顺延至2016年03月01日(工作日时间)。
集中报名时间更改为2016年03月01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及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4、此次补充通知作为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其他事项以原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萧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