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泾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高速扫描仪(扫描工作站)设备一套,欢迎具备资格且有供货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县人民检察院高速扫描仪(扫描工作站)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皖采购JX2016014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高速扫描仪(扫描工作站)设备一套,负责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详细参数及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本次采购预算为35.5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合法经营本次采购设备的资格;
3、供应商须在本县范围内设有长期售后服务处。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利信代理)报名处。
3、报名时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泾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1395660706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兴兴,谢正风 联系电话:18156831862,18655170330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