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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
现将“舒城县万佛湖镇龙河新村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示期内质疑“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未对中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进行复核评审”的问题回复如下。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28日上午九点在舒城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依据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专家委员会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县检察院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逐一进行评审;最后推选安徽京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且对其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进行了复核评审。
特此回复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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