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代理招标】凤阳县标准化学校建设卫生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3-11-15    浏览次数:6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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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FCG-H2013314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凤阳县标准化学校建设卫生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 标 人:凤阳县教育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采购卫生器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规模:投资预算约50万元。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方式:设备运到场地安装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关发票后,凭使用方签字盖章验收单7天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0天后无质量问题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余下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一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计)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无息)8%,余款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5、供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20日内完成。

6、标包划分:1个标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按本公告规定现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各投标单位领取。

2、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报名制度;

2.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接受现场报名。

2.2报名地点: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前台;

联系人:王彦周,电话:15339696650

2.3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3)其它证明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

上述所有材料报名时应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说明: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凤阳县教育局所有。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信用)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伍仟圆整(RMB:5000元),信用保证金贰万圆整(RMB:2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 300 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标准化学校建设卫生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凤阳县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

招标人联系人:邹主任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149581-606、15339696650

              传          真:0551-6514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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