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集镇金明花园三期室外消防报警工程(发包编号: 2015CFFB0109),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2013年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招管局[2013]3号)和《关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的补充规定》(长招管局[2014]13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室外消防报警系统建设,含报警联动一体机、报警控制器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预算价格:79.74万元
三、发包价格:46.38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服务地点:岗集镇境内
七、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5年4月22日8:00起-2015年4月28日12:00止。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入库单位网上报名,未进入企业库的投标人请提前办理申请手续(投标人在办理入库手续时,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请登陆长丰招投标网(www.cfztb.gov.cn)。
3、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660198、62720112;传真:0551-66675265。
九、抽取时间、地点:2015年4月28日15:00(迟到的算放弃),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区开标室(双凤管委会东南侧中奥花园11栋一楼)。
十、投标人资质要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资质的企业
十一、参与企业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玖仟叁佰元整(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账号:34001465708053002852;开户行:建行长丰县支行),须从投标单位帐户上以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应随其他材料一并在抽取时间前提交。不得以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提交。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须在抽取时间前提交如下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转款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网银回单、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或等效件,银行汇票原件)及报名回执码。上述材料须装订整齐,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装订松散而造成的材料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与抽取的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岗集镇金明花园三期室外消防报警工程须知及附件.rar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