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4年凤台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南市农业委员会、淮南市水利局 以 发改农经[2015]16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统筹投资、县级配套 , 项目法人为 凤台县农业委员会 ,招标人为凤台县农业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台县新集镇(姚靳、靳楼、曹庄、常庙)。
(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设面积为1万亩。包括泵站工程、渠系工程、沟系工程、道路工程、交叉建筑物及农田林网等6个部分,总投资约1320万元。
(3)计划工期:每标段120个日历天(各标段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二个标段,分别为: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4年凤台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4年凤台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4)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水利信息网》(www.ahsl.gov.cn)公示为准,下同),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时间: 201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凤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凤台县住建委三楼)。
4.3 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本单位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开户许可证。上述6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4 发售招标文件同报名时间。
4.5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凤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综合开标大厅(凤台县住建委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凤台县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www.ftxztb.cn/FengTai)、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Index.asp)等媒介发布。
8. 注意事项
8.1 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皖人社发〔2010〕77号)要求,中标人应按信用档案备案时明确的方式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招标人在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已办理后,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8.2 信用等级为“BBB”的施工企业,在凤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开标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3 每位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凤台县农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凤台县政务中心 地 址: 合肥市金地国际城1号公寓1815室
邮 编: 232100 邮 编: 230022
联 系 人: 关立松 联 系 人: 沈晓娜
电 话: 0554--8683628 手 机: 15395263256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537448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