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宣城市水阳江大道和状元南路交叉口星隆国际LED显示屏广告位经营使用权网络挂牌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2-09    浏览次数:523次
广告倒计时8 会员登录可去广告

受出租方宣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根据《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宣城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网络挂牌方式进行交易。(www.xcsztb.com/xccqdzjj/)。

 一、标的信息:

标的

位置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

竞价阶梯

竞买保证金(万元)

市区LED显示屏广告位(已设置完毕)经营使用权

水阳江大道和状元南路交叉口星隆国际墙体

五年

80

加价幅度为次  2000元或其整数倍

 

10

 

二、对意向竞租人竞租要求

竞租人须为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三、注册及报名登记

    凡对本公告出租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可登陆宣城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www.xcsztb.com/xccqdzjj/)进行账号注册(注册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注册后,凭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进行报名登记。竞租人已有注册账号的,凭以下资料直接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进行报名取登记。

竞租报名时应携带:

①竞买人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中经营范围包含户外广告发布的,均可参加报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买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②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竞租保证金到帐票据。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 12 月 29 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

    4、报名地址:宣城市梅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

    5、报名联系电话:0563-2616610(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公告时间:2015年 12 月9 日至2015年12月 29日17:00止。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

    1、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9 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

    2、联 系 人:罗晔

    3、联系电话:0563-2716876

六、挂牌方式及竞价时间:

本次采用网络挂牌方式进行,网络挂牌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序号

标的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市区LED显示屏广告位(已设置完毕)经营使用权

2015年12月28日 9 时00分

2015年 12月30日9 时00分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直接缴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的缴纳方与竞租人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2、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12 月29日下午17:00时止(工作日)。

3、缴款银行及账号:

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号:2610101021000203588

开户行:工商银行宣城梅溪支行

账号:1317086819100004073

开户行:建行宣城开发区支行

账号:34001755108053000531

 

    4、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户外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为了使您的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租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不成,保证金自动退回竞租人原账户。

九、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一科领取《成交确认书》,并同出租方签订宣城市国有房产租赁协议,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竞得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租方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租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对出租方提供的《户外广告设施载体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仔细研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竞租人一经登陆《宣城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和默认本公告及《户外广告设施载体租赁合同》,并同意所有的条款及要求,竞租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竞买人在竞得LED显示屏广告经营权后,要免费承担播放时间30%的公益广告。

4、竞买人在竞得LED显示屏广告经营权后,播放的商业广告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要求。                               

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2月 9 日

网络挂牌须知

一、根据《宣城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请各位竞买(租)人仔细阅读并遵守。

二、本中心组织的挂牌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竞争条件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三、本次挂牌活动的基本信息由出租方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供,标的均按现状进行竞价,竞买(租)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对公告及本须知、租赁合同须仔细研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出让活动采取网络挂牌方式进行,如意向竞买人达到两人及两人以上的,则转入竞价方式。以有效最高报价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租)人一经登陆《宣城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和默认公告、须知和租赁合同,并同意所有的条款及要求,竞买(租)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次挂牌标的:详见本项目竞价公告及标的信息。

七、自备电脑,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由于竞买(租)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挂牌流程如下:

1、阅读须知。竞买(租)人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及《宣城市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可登录www.xcsztb.com(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看《宣城市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2、账号注册。竞买(租)人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www.xcsztb.com)点击“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进行账号注册,竞买(租)人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如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而导致无法报名的,由竞买(租)人自行负责。

3、报名登记。竞买(租)人须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交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取得竞租资格。因逾期或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未通过报名审核而导致竞买(租)人不能参与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系统登录。竞买(租)人在完成报名取得竞租资格后,可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5、标的每轮加价幅度:详见本项目竞价公告。

6、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买(租)人进入系统内可对相应标的进行报价。

7、本场挂牌活动由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组成。

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详见本项目竞价公告),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租)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但报价应高于系统内当前最高报价。

 延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每轮90秒)。在一轮延时竞价时间内如出现更高报价,则系统将会进入新一轮的延时竞价时间(90秒),90秒内无新的报价,系统自动结束竞价。

8、竞价:竞买(租)人登录系统进入“竞买人大厅”后,可点击大厅内“未开始”、“进行中”、“已结束”查看标的所在状态,当竞价标的从“未开始”转入“进行中”即标的进入自由竞价时间,竞买(租)人可对标的进行报价。

9、竞买(租)人点击 “报价”按钮进入标的报价界面。

10、报价操作步骤:

①竞买(租)人点击“起始价”或“竞价阶梯倍数”进行报价,系统将弹出确认该报价的对话框,竞买(租)人点击“确定”按钮才能最终确认该报价,如果报价金额低于或等于当前最高报价,则系统会提示所报价格低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租)人须重新报价方可生效。

②竞买(租)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租)人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③竞买(租)人应时刻关注系统内“最高报价”与“最高报价者”,以便及时做出决策。

11、报价规则:

①采取增价方式,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②竞买(租)人每次最新报价须高于系统内“最高报价”,报价金额为“最高报价”加上“竞价阶梯倍数”。如:竞价阶梯为1000元,最高报价为5000元,竞买(租)人点击“竞价阶梯2倍”,此时竞买(租)人报出的价格应为7000元(“最高报价”5000元加上“竞价阶梯2倍”2000元)。

12、报价时间须以系统内服务器标准时间为准,竞买(租)人应时刻关注系统内的“标准时间”以便及时做出决策报价。

13、竞价结束后,竞买(租)人可以通过“最高报价者”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

九、竞买(租)人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后,出租方有权对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竞买(租)人因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价标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租)人自身设备时间与系统“标准时间”不符的;

2、因竞买(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的;

3、因竞买(租)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其他因非本中心原因而导致不利于竞买(租)人的后果。

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竞价活动,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间或延时竞价周期等设置错误的;

3、通过本中心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有客户端出现故障的;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5、其他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二、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本中心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竞价时间,起始价为中止时的最高有效报价;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户外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

 

甲方:宣城市市容管理局

乙方: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网络竞价会上以最高竞价人民币    元整,取得甲方位于                           的经营权,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具体位置:  水阳江大道和状元南路交叉口星隆国际墙体 。

二、形式及规格:  12.8米*7.68米,面积98.3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五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费用:乙方将成交价款人民币     元整(¥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全额缴入政府财政专户(开户行:工行龙首支行,收款人:宣城市财政局,账号:1317086109004200206 )。签订本合同时出示缴款凭证。

五、履约保证金:成交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内不计利息。

六、乙方在发布户外广告前,须到市容、工商等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租赁期限内,乙方须对户外广告设施履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因不履行维护管理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限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在竞得LED显示屏广告经营权后,要免费承担播放总时间30%的公益广告。播放的商业广告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要求。

八、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遇规划、城市建设等原因,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已缴纳的租赁费用,甲方按剩余天数退换乙方,同时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因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免责。

九、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擅自中止使用,甲方不退还租赁费用和履约保证金。

十、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甲方须退还履约保证金,重新组织竞拍。

十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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