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南陵县许镇镇和何湾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苗木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3-20    浏览次数:3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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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B1140032(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陵县许镇镇和何湾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苗木工程已由南陵县财政局以工程类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陵县财政局,建设资金由项目专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南陵县许镇镇和何湾镇,建设内容为道路两面三刀侧构建防护林工程。主要包括苗木用土整理、挖穴、苗木栽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招标预算控制价为8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绿化))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如需图纸,另行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7条。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处投标现场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9日上午10:30整,地点为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人民币):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和诚信保证金肆万捌仟元整,须在投标截止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汇入到我处指定帐户,投标截止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大楼东端
邮 编:241300 联系人:梅治民
电 话:0553-6515502 传 真:0553-6515502
网 址:http://www.nlzb.gov.cn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许镇镇和何湾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苗木工程招标文件新范本(专用).doc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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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镇镇和何湾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苗木工程招标文件新范本 (通用).doc

文件类型: .doc

ac9a89b8d45c65434b2778b19694c93c.doc (318.50 KB)

 

许镇镇和何湾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苗木工程清单.zip

文件类型: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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