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阜阳市九龙监狱手机信号屏蔽器项目询价采购函
发布时间: 2013-01-28    浏览次数:5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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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阜阳市九龙监狱委托,就阜阳市九龙监狱手机信号屏蔽器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阳市九龙监狱手机信号屏蔽器项目。

2、项目编号:FZGY-CGSZ20130016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方式。

4、采购内容:详见阜阳市九龙监狱手机信号屏蔽器项目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方所投产品必须由原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提供原件);投标方所投产品在安徽省近两年内有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验收合格报告)。

三、报价情况

1、报价函递交方式:直接密封递交;

2、报价函递交时间:2013年1月31日9:00时至10:00时;

3、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月31日10:00时;

报价函递交地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南楼二楼政府采购部;

4、本次采购货物实行总价承包,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采购、劳务、管理、材料、维修、维护、上门服务、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潜在供应商自2013年1月27日起可在http://www.zgj.fy.gov.cn网站下载询价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需在开标前一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现场缴纳,并换取票据。未缴纳的或未换取票据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其他:

1、被询价的供应商根据采购货物和要求,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一经作出,不得修改和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技术及服务等要求的报价函中,评标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4、采购需求中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合同时,如果出现违约,采购中心将暂停其一定时期参与本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资格。

6、报价函中报价配置不得复制询价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报价配置必须按照报价产品如实提出,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半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志业

电话:0558-2230805 传真:0558-2230805

详细地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南楼二楼政府采购部 邮编:236000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阜阳市九龙监狱手机信号屏蔽器项目询价采购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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