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批石材,欢迎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STZF2013013
二、项目名称: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石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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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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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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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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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红花岗岩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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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7*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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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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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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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7*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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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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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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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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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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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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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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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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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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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红花岗岩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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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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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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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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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7*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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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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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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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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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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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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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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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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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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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红花岗岩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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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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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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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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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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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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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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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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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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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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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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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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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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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红花岗岩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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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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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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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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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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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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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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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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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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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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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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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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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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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红花岗岩石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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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按图纸要求,
宽度0.4M;厚度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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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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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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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投石材须与采购人提供的样品一致并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材料谈判时须提供原件备查验。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由采购人提供九华红花岗岩样品供各供应商查看。
6、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供应商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13年5月30日下午3时。
谈判时间:2013年5月30日下午3时。
八、递交响应文件和谈判地点:石台宾馆五楼会议室。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胡勇胜 电 话:18956627762
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
电 话(传真):0566-6029781
网 址:www.stxzb.com 邮 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