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8月22日 招标编号: 0684-14ATDT72355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联产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的气化、变换、净化装置BOO技术方案进行国内外公开招标。现邀请满足资格条件、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及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及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的气化、变换、净化装置BOO技术方案
2.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3.建设规模:新建气化、变换、净化装置。
4. 项目投资:约6.5亿元人民币。
5.计划建设期:要求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具备供气条件。
6.专属经营期:本项目专属经营期为本项目首次供气之日起15年。
二、项目招标内容
通过国内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B00建设运营商(对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及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气化、变换、净化装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行),即标的物为合成气报价。
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将与招标人签订中盐一期3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气化、变换、净化装置的合作协议。故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方中盐一期3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气化、变换、净化装置情况,本着互惠双赢,确保用气安全可靠、稳定长周期,有利于两套装置统一运营管理的原则,提出关于红四方一期气化、变换、净化装置详细合作方案(可以提出一套或一套以上方案供招标方选择)。
三、项目要求
1、经评标确定的中标人必须在安徽省合肥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项目公司,并由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备采购、建设、调试、运营及管理,以收取成品工业气体的费用来收回投资及获取相应的回报。
2、该项目在达产时,设计需求的装置配置需满足业主要求。
2.1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联产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气体产品需求(以开工会确定数据为准):
气化装置出口气体:出界区有效合成气(CO+H2)产量 120000Nm3/h;
气化岛装置能够在设计生产能力的50%至110%之间平稳运行。
净化装置出口产品质量和排放尾气
(1) 产品:净化合成气
组成:CO2 ≤10ppm
总硫<0.1ppm(mol)
CH3OH ≤25ppm(mol)
H2+CO回收率≥99.6%
温度:30℃
压力:5.75MPa,变换气进出甲醇洗界区系统压降最大不超过0.25MPa
(2) 副产品富集H2S的酸性气
组成:H2S ≥25%(mol)
压力:>0.12 MPa
(3) 副产品CO2气(开工会上定)
流量:待定
组成:CO2 ≥97%
总硫 <5 mg/Nm3
CH3OH ≤150 mg/Nm³
(4) 排放尾气
组成: H2S ≤ 2.3 kg/h
H2S + COS ≤25 ppmv
CH3OH ≤150 mg/Nm³
压力: ≥0.020 MPa
注:1)、Nm3/h系指0℃,101.325 kPaA下的体积流量。
2)、年运行时间:按8000小时设计。
3)、交接点:装置界区外1米处。
4)、气化、变换、净化装置的检修计划必须服从主体装置总体检修计划,年运行时间确保不低于8000h。
2.2公用工程由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向投标人提供。
公用工程和场地租赁价格(暂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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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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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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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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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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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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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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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元/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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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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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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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元/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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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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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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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元/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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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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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蒸汽(8.83MP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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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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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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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蒸汽(1.0MP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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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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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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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抽蒸汽(3.82MP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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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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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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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新鲜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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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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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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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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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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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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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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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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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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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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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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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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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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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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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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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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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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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及设施约定:气化、变换、净化装置的检修计划必须服从主体装置总体检修计划,非计划停车每年不超过二次,但不包含完全由业主方原因造成的非计划停车。
装置每年连续运行的时间8000小时,设备和转动机械设计寿命不低于15年。投标方装置的设备及配置应按此设计满足甲方连续用气要求。
7、气化、变换、净化系统流程设计必须结合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化工基地一期项目装置运行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两套气化系统的连通。
8、项目进度说明:2016年12月31日前具备供气条件。
9、装置所租用场地以项目总体设计院规划布置总图为准,占地面积以装置四周道路中心线为基准计算。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2.5(含)亿元人民币;
2.拟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BOO项目经验;
3.投标人近五年(2009年-2013年)在国内必须有煤化工配套的相似BOO项目业绩并无具有法律责任的不良纪录(出具相关承诺函);
4.具有提供6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的财务支付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8月25日至8月29日起每天9:00-11:00, 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3室,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报名。外地投标人可以将上述资料扫描发送至本公司电子邮件(1461255892@qq.com)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若对本次招标事宜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3515369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
帐 号: 178201150802 (人民币)
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3室(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西三百米)
邮 编: 230031
联 系 人: 陈女士,李女士
电 话: 0551-63736269 63736295
传 真: 0551-63736299
电子邮件: 14612558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