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芜湖长江公路二桥土建工程C-3、C-4标段矮塔斜拉桥工程斜拉索及鞍座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5-11    浏览次数:6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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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芜湖长江公路二桥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3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C-3、C-4标段矮塔斜拉桥工程斜拉索及鞍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芜湖长江公路二桥路线起点位于无为县的石涧,接规划中的北沿江高速公路,经仓头、临江坝、小江坝,在矶头山处过长江后,经泥埠桥、豹子山,在梅山跨宁铜及建设中的宁安城际铁路后,于峨山(繁昌县东南)与南沿江高速公路交叉(即本项目的终点),路线全长约55.508公里,其中跨江主桥及引桥长13.982公里,北岸接线长20.778公里、南岸接线长20.748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无为东互通立交至三山互通立交之间含跨江主桥及引桥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米,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米。土建工程C-3标段K12+165西河特大桥矮塔斜拉桥为60m+100m+60m,C-4标段K22+032跨无为大堤引桥矮塔斜拉桥为60m+100m+60m。

2.2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包,详见下表:

材料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预计采购数量

运往标段

钢绞线

φ15.2

t

54

C-3

鞍座

AV15.2-19(各种型号)

2

AV15.2-22(各种型号)

14

钢绞线

φ15.2

t

60

C-4

鞍座

AV15.2-19(各种型号)

10

AV15.2-25(各种型号)

8

2.3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为2015年6月,供货期为8个月。具体供货时间及期限以发包人另行通知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名称   

 

资质要求

斜拉索

鞍座

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独立生产钢绞线能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财务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业绩要求

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跨径不小于100m的矮塔斜拉桥钢绞线拉索供货业绩(斜拉索钢绞线为无粘结镀锌钢绞线或填充型环氧涂层钢绞线)。

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跨径不小于100m的矮塔斜拉桥塔上鞍座供货业绩。

注:若不能同时具备斜拉索和鞍座的业绩要求,可以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企业为投标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对投标产品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质量等负完全责任。

3.2.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3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生产能力、业绩信誉等可作为投标人的有效生产能力、业绩信誉,但投标人母公司的生产能力、业绩不可作为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业绩认定。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为斜拉索生产企业,任何单位仅限以独立或参加不多于一个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投标(方式二选一,即一个单位独立投标,或和另一个单位组成固定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望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皖通大厦院内6号楼4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5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院内6号楼3楼会议室。

5.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保函或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5.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具有试验资质的第三方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出具的鞍座组合疲劳性能和鞍座组合静载性能报告应符合《无粘结钢绞线斜拉索技术条件》(JT/T 771)规范6.4.4的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ahjt.gov.cn/)、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ati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院内(望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

邮政编码:230088

网    址: http://www.atig.com.cn/

联 系 人:杨新苏  陈蓓蓓

电    话:0551-63738114, 63738718

传    真:0551-6373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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