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十字镇集镇、十字经济开发区及十字辖区国省道沿线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现就“郎溪县十字镇集镇、十字经济开发区及十字辖区国省道沿线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LXCG-2014-0088
2、招标内容:郎溪县十字镇集镇、十字经济开发区及十字辖区国省道沿线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公开招标(详见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工程总预算为90万元人民币(注:经招标人及主管单位批准后,中标人可对承包范围内的小区居民、沿街门面收取环境卫生服务费用,但必须按照郎溪县物价局郎价服[2010]02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
3、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城镇环卫相关工作经验或正在承包城镇的环卫工作(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注:针对上述条件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对于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郎溪县政府采购网http://60.173.79.107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即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采用网银收费(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即可交费),售后不退。
2)特别提醒:请未注册供应商在投标前及时进入郎溪县政府采购网http://60.173.79.107查看郎溪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公开征集会员的公告,按照要求注册并提交备案资料,否则造成中标通知书无法发放等问题,责任自负。
3)供应商如需标书费发票,请登录系统,在投标报名子项目中点击“打印预览缴费清单”打印并携带至中心财务室开具。
5、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4年8月1日9时30分。
6、投标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7、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9、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按乙方作业成果并经甲方考核后按月支付,即每月支付上月的费用。
2)支付期限:在上级专款到位后,每月二十日前支付(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
10、投标分项一览表标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标明“报价分项一览表”字样,放在报价书的正本中,以方便唱标时查找。
1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
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招投标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9000 元;
账户一: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帐 号:1317088009026411678
账户二: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账户三: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184214785276
账户四: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201200000000057051
账户五: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郎溪县宁芜路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
投标人不按要求打入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12、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及“郎溪县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1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开标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该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开标现场会,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上发布:
(1)http://www.ahzfcg.gov.cn;(2)Http://www.xcsztb.com;(3)Http://www.langxiztb.com;(4)http://www.zfcg.lxcz.gov.cn。
15、联系方式
招标中心: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563-7022672
传真:0563-7022481
招标人: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覃先生
电 话:1595631380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5156072117
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4年 7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