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中国 传 统村落—上庄、湖村两村保护发展规划设计己由安徽省住建厅、文化厅等七个单位以建村[201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城乡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绩溪县城乡规划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a.绩溪县上庄镇上庄村 b、绩溪县伏岭镇的湖村。
2.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完成全部规划设计内容,提交规划成果。
2.3 本招标内容: 包括地形图测绘、编制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深度要求与村庄规划相一致,其保护要求和控制范围的规划深度应能够指导保护与建设。
2.4 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甲级及以上资质规划设计单位可以进皖投标,但投标人注册地在安徽省外的,中标后须到宣城市住建委窗口办理基础信息登记,且按规定在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进绩备案手续后方可签订合同。备案办理联系电话:0563-817311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5 年6月8日至 2015年6 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时00分)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6月30 日9时00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宣城市招投标网(www.xcsztb.com)、绩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njx.gov.cn)、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绩溪县城乡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绩溪县河滨北路31号 地 址: 绩溪县华阳东路8号 301室
联系人: 程艳 联系人: 胡晓密
电 话: 0563-8156550 电 话: 0563-8153996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胡琳娜
联系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
绩溪县城乡规划局
2015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