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政府机关食堂拟发包承包经营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经营地点:淮北市开渠路 杜集区政府机关大院内。
二、承包经营范围:职工生活用餐(大伙,正常情况约100人就餐,早餐和中餐)和接待用餐(小伙,最多7桌)。
三、承包经营期限:一年。承包期满,若继续对外承包,原承包人同等条件优先。
四、承包经营费用:无偿。
五、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大中型食堂或酒店承包经营经验或具有一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维持食堂正常运转所需流动资金;
3、有健康证和从业资格的职工队伍(5人以上)。
六、承包方责任
1、承包方义务承担大伙服务,即按照机关服务管理中心规定的用餐价格和标准提供大伙服务,不能从中盈利;小伙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承包方要于星期一公布大伙一周菜谱,做到菜肴多样化,所有食品符合卫生和质量标准。
3、承包人有用工自主权,因用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自己承担。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食堂经营权转包他人。
七、发包方责任
1、根据大伙服务质量,每月给予大伙用工工资补贴5000元,但要以考核测评结果为依据实施。
2、提供餐厅桌椅、大型厨具等固定资产给承包方无偿使用,但易损物品如水龙头、灯泡等由承包方自费更换。
3、无偿提供食堂用水、用电、大伙用煤,待有条件时提供燃气接入。
4、甲方要遵守承包经营协议,不得随意更换承包人。
八、投标报名方式: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7日内(2014年2月12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从业相关证明到区机关服务管理中心报名。
联系人:任一新,电话:3093291(办)、13966096152(手机)。
九、确定承包人办法:区机关服务管理中心组织由区机关服务管理中心和区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的3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各方面的综合比较,提出初步人选方案,再征求几大班子办公室等有关方面意见后报经领导同意后确定。最后结果将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承包经营权交接:新确定的承包人在接到区机关服务管理中心通知后,必须在5天内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合同并搞好与现承包人的交接,保持食堂连续正常运转。
十一、未尽事宜由区机关服务管理中心(发包方)负责补充和解释。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