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招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旌德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多联机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旌德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多联机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旌招标NO.CGH2015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1、项目预算:人民币 壹佰捌拾万元整;
2、采购内容:详细采购需求见下方附件(仅供参考,最终以发售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3、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售后服务认定证书或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拟派的安装单位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或投标产品制造商颁发的销售、售后服务认定证书以及安装人员需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商颁发的安装培训证书;
5、本项目主要设备(内机、外机)符合国家关于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工业生产许可证。
6、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查询人到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并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入投标文件,同时开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5年 2月 10日至2015年 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旌德县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大楼一楼)。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销售、售后服务认定证书或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退还,报名资料不全或未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我中心将拒绝其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携带的资格证明材料审核合格后即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本,请报名时携带U盘。
七、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旌德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63-8023001-3709
集中采购机构: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旌德县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大楼一楼);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0563-8601930
邮箱:jdxzwzx@163.com 传 真:0563-8601930
招标信息公布媒介: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旌德县政府采购网(http://218.23.223.167/)以及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
旌德县公安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