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高新区迎河农民安置房1#~11#楼及1#地下室工程招标公告 皖C-2015-GC-Z-200
发布时间: 2015-06-10    浏览次数:6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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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高新区迎河农民安置房1#~11#楼及1#地下室工程
项目编号:皖C-2015-GC-Z-200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人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525号
工程地点:蚌埠市高新区
招标范围:单体 11 个、地下室 1 个,建筑面积 107359.72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 同上
投资概算:约 2 亿元
批准文号:蚌高管项[2013]17 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格要求:
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通过验证后,并录入相应工程类子库的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 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 1 亿元及以上且建筑总面积 5 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需同时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
(3
)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 较大 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4)开标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预选施工企业名录的通知》(建市〔2014〕167号)规定,参与保 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应是列入名录的施工企业,未列入名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活动。
2、项目经理要求:
(1)专业资质: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2)业绩要求: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 1 亿元及以上且建筑总面积 5 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
筑工程业绩一个或者一个以上 ,需同时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
3
、凡已中标蚌埠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的企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
说明: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高新区迎河农 民安置房 项目投标保证金,高新区迎河农民安置房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 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因欠薪情况严重被招投标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8、发布时间:2015年6月9日
9、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30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10、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15年6月9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企业入口”,选择 “建设工程”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1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标段,投标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联系人: 徐鑫 电话:0552-2056150 传真:0552-2072395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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