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泾县交通路、迎宾路、苏红路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15-12-28    浏览次数:6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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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331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交通路、迎宾路、苏红路污水管网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城区

2、建设概况:主要内容为交通路约312米污水管道铺设,迎宾路约478米污水管道铺设,苏红路约867米污水管道铺设,257米污水管道支管铺设等。

3、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市政工程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恒升代理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1585635972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13805629225 0563-2388006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须与开标一致)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地企业进泾备案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携带由中标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格式附后。

3、县外建筑企业需办理进泾备案,办理地点: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月--日到2015年--月--日(近三年)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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