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含山县陶厂路路灯采购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15-06-24    浏览次数:4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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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现对含山县陶厂路路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价函。

1.采购编号:AHHSCG-2015-109

2.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高度、规格

单位

数量

单项报价不得超过

备注

路灯

10M

82

5000元/

见附件

3、询价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售后服务等要求: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1.2本项目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供应商注册资本应在一千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1.3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关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1.4具有本项目所采购物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并承诺24小时内能到施工现场提供售后服务。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报价函构成: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

代码证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技术参数偏离表原 件、产品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彩页)等相关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授权书需在投标时另附一份以备资格审查)和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询价函和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表中所提到的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函一式三 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3 报价: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652500元,单项总报价(①路灯报价不得超过410000元。)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货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货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输、中标价1.5%的代理服务费及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4 合同主要条款: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招标人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交货期限:设备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根据询价函技术参数要求完成供货;(货物的分段清单,业主单位在签订供货合同前提供给中标企业);供货地点:含城(采购方指定地点的指定装卸位置);付款方式:货到施工现场,业主单位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付95%材料款,5%余款作为质保金,保质期满1年后付清。

3.5报价函递交:供货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3.6资 格审查: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技术参 数偏离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 拆封报价函前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4.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4.1 采购保证金为:

4.1.1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4.1.2投标人应按要求在2015年7月2日16:00前 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法人账户汇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与 采购中心到账单一同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投标保证金应汇至(汇款应注明项目名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收款人: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5728324869

4.2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4.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监督机构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未能按时交货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 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 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6.报价函递交时间:2015年7月3日8:30-9:00

7.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住建局办公楼一层东侧)

8. 相关费用:询价文件工本费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交后不退)

9. 开标时间:2015年7月3日9:00

10. 联系人:

齐工(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电话:0555-4326687

钟工(县城市管理局)电话:13856510005

胡工(代理机构)电话:18956575877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我单位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提示:供应商需办理投标企业投标人网上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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