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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M114-2094
项目名称
明光市城乡道路交通技术监控项目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单位
明光市公安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质
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规模
高清智能卡口建设,投资预算约465万元。
招标范围
1、在明光市及其各县乡道路上20处卡口,安装嵌入式高清图像采集与抓拍系统。
2、在明光市及其各县乡道路上的3处高清监控点,安装卡口式单向高清监控。
3、前端采集到的视频图像资源需实时通过视频图像专网上传至明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现有的综合指挥平台。新建的监控系统应在不影响原有系统及平台运行的前提 下实现与原有平台的无缝对接,选用的设备具有可扩充性及维护方便性,通过相应的国标能够与明光市公安局现有的的综合指挥平台相融合。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0日
信息内容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4年10月30日起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中“明光 市城乡道路交通技术监控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依据招标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打投标担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来投标即可,无需现场报名)。如投标人不 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投标担保(人民币)肆拾陆万伍仟元整(¥465000)。其中:投标保证金肆万伍仟元整;信用保证金肆拾贰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担保金额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打入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并确保在2014年11月18日15:00时前到账,退还时按原帐户 退还给投标单位。不接受汇票。投标担保须注明“明光市城乡道路交通技术监控项目”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市支行
银行帐号:1313082138000003029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4年11月3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zhaobiao03@an-inter.com邮箱,招标人将在2014年11月5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正飞联系电话:0550-809758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2220238,1805513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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