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PVC项目一期工程水泥装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2-22    浏览次数:4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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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编号:GN2016-03-0328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9日

二、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PVC项目一期工程水泥装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采购

三、招标条件

1、招标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自筹

3、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四、招标内容

名称

主要功能

采购数量

备注

窑头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测量温度、压力、流量、粉尘,检测信号远传至中控室DCS控制系统。

1套

供货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运输、保管及检查、指导安装、性能调试试验、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所有设备必须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

窑尾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监测NOx、SO2、O2、温度、压力、流量。预处理系统能够完成气体的采样、净化处理和气体组分在线分析检测及标定;检测信号远传至中控室DCS控制系统。

1套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产品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3项安全稳定使用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使用单位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八、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02月19日起至2016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9:00时-11:30分,下午14: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点:

A.现场报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公司大厦9楼903室)。

B.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52606659@qq.com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被授权代表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业绩证明材料;

(4)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其他资料。

注:1、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只接受报名资料齐全的单位。

2、本招标项目中要求的时间,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投标人任选其一。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9楼903室

邮编:230051

联系人:辛卫军、张亦方

电话:0551-62220234、62220236

传真:0551-62220222

E-mail:52606659@qq.com

2、招标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邮  编:232001

   联系人:王燕

   电  话:0550-2168900

   传  真:0550-2168888

   电子邮件:ahhszbb@qq.com

重要说明:

1、购买招标资料须登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审核手续,注册请登录优质采首页中“我要注册”( SHAPE \* MERGEFORM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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