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天柱山炼丹湖游客中心(客房)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15-12-14    浏览次数:4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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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H4-15-015#

发布日期:2015年 12  月 11  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天柱山炼丹湖游客中心(客房)家具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天柱山景区

2.2采购内容:天柱山炼丹湖游客中心(客房)家具,投资规模约39万元

2.3 交货周期:30个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供应商应为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14 日至2015年 1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货物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仟伍佰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天柱山炼丹湖游客中心(客房)家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城天柱路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39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操女士

电 话:13966612888                电 话:0556-8288058

 

8.其他要求

8.1购买了招标文件,因故放弃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采购人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将给予相应处罚。

9.温馨提示

9.1本次采购的家具中有部分为欧式或高档家具,主材要求:进口桃花芯木,意大利进口牛皮等,供应商自行评估生产加工技术力量后确定是否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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