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LAZBCG—20130202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来安县科技局;
2、计划工期:工程开工至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招标项目名称: 来安县科技馆布展建设工程监理;
4、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5、招标项目规模:来安县科技馆布展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位于来安县政务新区,项目区总面积为约2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来安县政务新区规划科技馆二楼;
8、项目投资预算:工程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监理费率:固定费率0.8%,监理费率不做调整。投标人必须按此固定费率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监理酬金=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
11、质量要求: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理;
12、评标小组的组建:评标小组由招标人3人或以上单数依法组建或从专家库中抽取;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企业或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会员库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查询,联系人:黄工,电话3019013)。
2、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
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监理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须加盖法人公章);
(4)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2个在建工程的证明(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有效期三十日)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须加盖法人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监理组织结构及监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1人(房建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房建专业)】;
(8)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9)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10)诚信投标承诺书;(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11)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12)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情况一览表。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2)、(3)、(4)、(5)、(6)、(7)、(8)、(9)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按签到顺序各自抽取一个属于自己的号码,再由招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三个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的,按本条规定的方法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0、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0.8万元;保证金必须在2013 年 8月28日15 时 30 分前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在封面注明“XX公司”及“来安县科技馆布展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上述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接,未中标单位投标(信用)保证金当场退还。
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监理费用的10%。
12、监理酬金:监理费用=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固定费率,不作调整。
13、付款方式:工程量完成一半时,付监理费用的40%,工程竣工后并且经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用的80%,经审计结算后付至监理结算费用的95%,剩余5%的监理费用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监理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
14、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应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15天,日常监理范围内的工作应随叫随到;其他监理人员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招标人将在现场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将给予每人每天5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5、因监理单位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出现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或出现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中重大质量事故之一的,扣除所有监理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出现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中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每次扣除总监理费用的10%-50%,并追究相应责任。
16、因监理单位原因或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违反验收规定没有作出有效控制行为的,出现本工序或隐蔽工程没有经过监理单位验收签字进行下道工序情况的, 每次罚款监理单位3000至100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17、监理单位没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扣除总监理费的10%-40%;监理单位平行检测有错误的,每次扣除总监理费10%-30%;
18、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用执行晥价服【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场地交易服务费(费用计算标准详见省物价局皖价服【2007】226号文)的60%由中标人支付,场地交易服务费(费用计算标准详见省物价局皖价服【2007】226号文)的40%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暂为垫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三、疑问与澄清
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有疑问,2013 年8月 22日 17 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tcrczj@163.com(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8 月 23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来安招标采购网(www.lazbcg.com)“补遗答疑”予以公告,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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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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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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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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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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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2013 年8 月28日 15时30 分
地 点: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来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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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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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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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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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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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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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2013 年 8月28日15 时30 分
地 点: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来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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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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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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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军 150561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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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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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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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萌萌 1370550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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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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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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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来安县科技局
代理机构: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日 期: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对招标公告等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响应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2、我方承诺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和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
3、我方承诺同意来安县科技馆布展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监理费率为按固定费率0.8%结算不作调整。监理费用=工程结算总造价*0.8%
4、我方资质为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不转包、分包。
5、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总监,在本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
6、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确认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同意将与本确认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信用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 ( 盖章 )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3、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八、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监理工程师监理过程中不予调换。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来安县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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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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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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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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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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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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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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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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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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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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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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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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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人
员
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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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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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监理工程总投资: 万元
监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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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省厅颁发上岗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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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投资: 万元
目前在建、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投资: 万元
企业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其中:设备总数: 台
计 算 机: 台
测量仪器: 台
检测设备: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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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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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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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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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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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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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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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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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证名称”栏可填写注册证名称、质量验评员证、见证取样员
6、合同条款
(1)、协议书格式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通用条款
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附加协议条款:
1、开标后四日内,监理人应组成以 为总监的项目监理班子投入工作,同时将监理人员名单,各自分工报送委托人。
2、监理人为其现场人员人身安全投保,以防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3、任何需委托人决定的事项,监理人必须事先提出书面报告或口头请示并在48小时内补写书面报告,委托人需在收到报告后72小时内答复,否则视为委托人许可。
4、在监理行使职权的24小时前,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同时抄送监理人,并在授权范围内支持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维护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的权威。
5、委托人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内任何工程款的支付,须持有总监的付款签证后,方予以支付。
6、所有修改变更、月工程形象进度核定及主材消耗量,均应在月底前三天核报委托人,并作为决算资料。
7、每月进场的地材数量和质量应及时检查核定后报委托人。
8、、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应驻现场时间每周不少于2天,关键问题处理时应随叫随到,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不得随意离开工地,所有关键事宜如对投资、质量、工期有重大影响的签证文件由总监审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签发,否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进行罚款和清退。
9、因监理人对工期控制不严,使本工程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竣工,延误30日按监理费的10%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延误60日以上的按监理费20%向业主支付违约金。非监理人原因工期延误的除外。
10、隐蔽工程及重要部位施工时,旁站工程师必须保证跟班监理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和抽检试验记录。委托人在查看现场时如三次发现施工现场无旁站工程师,委托人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费的5%处罚并要求更换人员。
11、投标单位中标后,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必须是投标书中所报的监理人员(即资格审查所报的监理人员)。如未经委托人书面认可擅自更改监理人员,将按如下规定予以处理:
(1)未经业主批准,投标人非不可抗力更换总监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未经业主批准,其他监理人员更换1人扣罚监理合同费用的10%,更换2人(含2人)以上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履约。
7、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单位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来安县科技馆布展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 人:来安县科技局
经办人:李勇军
联系电话:15056125314
(单位盖章)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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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经办人: 王萌萌
联系电话:13705502726
(单位盖章)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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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来安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监 督 人:胡 艳
联系电话:0550-5681223
(单位盖章)
2013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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