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金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二期)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进行采购,因报名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AHJZCG2014-H1118
二、招标项目:金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二期)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
全县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200MWP。
主要包括:光伏电站土建施工、电缆敷设、机械和电气设备材料供货、设计、安装、施工、调试、测试、并网、试运行、验收及临时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6亿元。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光伏发电组件或相关产业设备生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组织过容量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施工安装工程业绩(开标时须提供合同或完工证书原件)。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仟陆佰万元整(¥16000000.00);投标诚信保证金为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
(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壹亿陆仟万元整(¥160000000.00)。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招标人将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3日(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工业园乌鲁木齐路7号中佳集团南2号楼5层504室)。
3、报名时须审查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无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自2014年5月至今缴纳社保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容量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施工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证书原件)。以上证书证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诚信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专用账户,请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号提交。
账户名称: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176150102100000458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六安金寨支行
联 系 人:许涛 0564-735686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人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拒绝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安徽省金寨县招投标中心(金寨新城区红军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叉口县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以南50米)。
十一、招标人: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
联 系 人:许 涛
联系电话:0564- 7356862
十二、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乌鲁木齐路7号中佳集团南2栋5楼
联系人:张工 杨工
电话:0551-64678021 0551-62303706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