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且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经销代理商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须持有电梯制造商出具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该生产厂家的产品投标将被拒绝),另:
①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法定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质A级资质。
②制造商须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一级(A级)资质。
③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具有A级安装资质,可自行负责本项目电梯的安装、维修及保养服务,但必须取得电梯生产厂家授权【投标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的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具有国家法定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质一级(A级)资质】;若代理商不具备一级(A级)安装、维修资质,其投标时需明确由其代理的电梯生产厂家或取得电梯生产厂家授权委托的具有电梯安装工程一级(A级)资质的安装队伍(投标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为本项目电梯的安装、维修及保养提供服务。
④安装队伍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须具有A级资质。安装人员须具有安装、维修上岗证,持证上岗。
⑤投标人或(经销代理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制造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制造经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10年及以上),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10年及以上安装、维修经验(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时间为准,代理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制造经验)。
7生产厂家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年公司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县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特种设备无伤亡安全事故证明原件。
8投标人近三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单笔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同类产品(住宅)电梯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
2、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安装工程 壹 级资质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注册在电梯生产厂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
4、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一个品牌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如为经销代理商必须取得该品牌产品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6、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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