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114-1065
1.招标条件
安徽明光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库外墙改造、屋面防水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明光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徽明光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明光市双拥路64号。
2.2建设规模:安徽明光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库外墙改造、屋面防水工程,其中,一标段:仓库外墙改造,总面积约6000m2;二标段:仓库屋面防水工程,总面积约5200 m2。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安徽明光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库外墙改造、屋面防水工程,其中,一标段:仓库外墙改造,总面积约6000m2;二标段:仓库屋面防水工程,总面积约5200 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本次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防水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自行在明光市招标 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滁州市 (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 易中心开标现场(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对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本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hmg.gov.cn)、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明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明光市招标局(http://www.czzwgk.gov.cn/Web/unit.aspxunit=MJ119)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明光国家粮食储备库 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义江 联系 人:宋恩超
电 话:15955076660 电 话:0550-8031567
201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