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东山公园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绩溪县发改委以发改审批[2014]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工程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建设地点在绩溪县东山公园火炬广场边的崩塌处。崩塌面积约310M2,现锚杆、排渗、钢筋网喷射砼等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崩塌治理后山体面积约500M2,地面绿化面积约200M2,由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工程院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根据提供的景观效果图完成塑石假山、绿化等景观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控制价为95万元(包括图纸设计费和图纸审查费、施工费和总包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等)。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招标范围:详见效果图、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绩溪县人民检察院30日内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 注册地在绩溪县以外的牵头人和成员企业,在中标公示后与签发中标通知书前的期间内需按绩溪县住建委建管﹝2011﹞173号文《外地建筑企业进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到绩溪县建筑业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4 年11月 11日至 2014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时)到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招投标中心综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含图纸光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宣城市招投标网(www.xcsztb.com)、绩溪县政府网(www.cnjx.gov.cn)、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联系人:丁石峰,电话:0563-8168851。
招标人: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工程院,联系人:邹上兵,电话:025-8530333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艳红,电话:0563-8162265。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
江西省天九地矿建设工程院
2014年11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