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委托,霍山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对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单人修剪机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本次采购货物名称、规格要求、数量清单等情况如下表:
货 物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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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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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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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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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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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修剪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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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重量5.5-6Kg,手拉绳反冲启动,进口日本富士汽油发动机,排量24.5cc,功率0.8Kw,7500r/min,齿轮转动,往复式切割,采茶幅度750mm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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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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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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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壹周内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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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三))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本项目实现资格后审,采购单位将审查中标备审单位相关资格原件,合格的发放成交确认书。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抽样检验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预算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4、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供货合同、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见附件1);
5、报价函(见附件2)。
注:以上资料均应单独提交,且必须逐页盖章,资料必须清晰可辨,如字迹模糊不清、提交的资料不全或提交的资料虚假、形式不符的,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九)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3年5月20日8时-16时 ,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传真报价(也可在2013年5月20日15时 -5月20日16时将报价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套外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送达霍山县招投标中心三楼,规定时间段以外送达的为无效报价)。
(三)传真号码:0564-5032463(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另外,为防止后期传真拥挤,请投标人及时尽早传真)。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 代理机构: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956127876 联系电话: 0564-5031192
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3年 5月16日
附件1:
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单人修剪机项目质量保证承诺书
致 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
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根据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单人修剪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FCG-2013-097﹞要求,我方作为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单人修剪机采购项目成交单位,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单人修剪机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二、承诺所投产品质量是通过国家质量检测的合格品牌产品。
三、承诺所投产品享有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四、承诺能实现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售后服务。
五、承诺免费质保期为 年。
六、零配件价格承诺:
七、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其它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霍山县茶叶发展办公室单人修剪机采购项目报价函
项目编号:ZFCG-2013-097(报价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货 物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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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产品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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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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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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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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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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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时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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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修剪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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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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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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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传真件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合计报价(大写): 元 (¥: 元) 单位:人民币 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