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临泉县农业委粮食高产创建农资采购项目询价函(二次)
发布时间: 2014-05-26    浏览次数:3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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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临泉县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对临泉县农业委粮食高产创建所需农资再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1、项目编号:C20140165

2、项目名称:临泉县农业委粮食高产创建农资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内容要求及金额详见附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满足本项目所需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5、报价函构成:

5.1报价函封面(格式见报价函格式及要求格式一);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格式及要求格式三);

5.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报价函格式及要求格式二)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审查验原件,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原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应由发证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依据,否则将按照资质审查不合格处理(所提供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经过年检)】;

5.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报价函格式及要求格式四);

5.5本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包括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证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作无效标处理。

6、报价要求:

6.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6.2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数量及服务承诺。

6.3本次询价采购所涉及的产品必须满足询价函质量技术参数要求。

6.4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货物价款、运输、装卸及税费等应包含在报价单内。

7、报价函递交:(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8、售后服务: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肥料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在玉米上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9、采购保证金:无

10、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

11、供货人把货物交付给采购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12、评审原则:

12.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同等金额数量最多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所报数量从多到少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供应商。

12.2采购人可以根据评审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12.3如投标所报数量相等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确定成交供应商。

12.4本次招标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本次采购季节性强,时间紧。如果出现所采购标包报名家数或通过资质审查供应商不足三家,由县农业委员会、采购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成合议组,经研究后可以对相应的标包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二次报价不能高于本标包的第一次报价)。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14年5月29日15:30

报价函递交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14、现场开标时间:2013年5月29日15:30

    现场开标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15、联系方法:

采购人代表:柳西玉       联系电话:6513760

项目联系人:侯子杰       传真:0558-6405671      电话:0558-6405672   

监督电话:0558-6405693(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成交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5月23日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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