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宣城华通矿业有限公司地表露天开采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项目服务机构询价采购公告(031)
发布时间: 2014-03-31    浏览次数:3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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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宣州区国土局委托拟就“宣城华通矿业有限公司地表露天开采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项目服务机构”,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所需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乙级以上固体矿产勘查资质;

1.1.2、投标单位必须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4年4月8日15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 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在最高控制价范围内,以供应商报价最低者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6.5万元。

公示结束后3日内至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2日内至采购单位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双方无特殊原因均不得拒绝签订合同。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1、超过时间不领取中标通知书;2、签订合同;3、未在规定时间内供货的供应商,将取消中标资格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完成并通过评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1、工作区位置: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马山埠

2、工作量:

地表露天开采范围长约400m,宽约200m;实测地表露天开采现状及估算露天开采资源储量,具体工作量见下表:

工作方法

工作量

备注

1、1:2000地形测量

面积测量约0.08km2、剖面线测量约1.2km、制图等

 

2、基本分析样(分析元素Fe2O3

30

包括样品加工和分析测试

3、小体重样

30

 

4、报告编制及印刷

 

 

5、报告评审

 

 

3、工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60天)。

4、质量要求

4.1、工作质量严格按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工程测量规范》等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4.2、投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地质矿产行业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规定组织项目实施,严格科学、客观地开展地质工作。

4.3、在完成相关工作后所提交的资料及成果应能满足工作要求及工作目的,并通过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的评审(含评审费)。

5、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开采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与本项目投标的有关资料。

6、提交成果

项目结束完成后,提交经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等相关资料。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包,在2014年4月7日17时前(到账时间)必须汇至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不接受现金,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XZC2014-031)。已经与我中心签订诚信供应商协议且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宣城市农行敬亭支行

银行帐号:12-070101040016918

2、本中心将拒绝询价时间截止时保证金未到账的供应商报价函。

四、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报价要求:含税金、人工费、评审费、售后及其他全部费用。

3、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货物的唯一单价,产品高于市场报价均无效。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投标书构成: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函、响应表、售后服务承诺书等(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2份投标书(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书需打印装订成册。投标书的正副本均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用包装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区招投标中心不接受零散件投标,如投标书为零散件,将拒绝对其投标书。

4.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五、其他

1、在递交投标书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及采购单位签字确认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无息自动退还。

3、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梅溪路302号)五楼第二开标厅。

4、本中心收取中标价0.2%的中标费用。

联系人:鲁珊 联系电话: 0563-3019253

传真:0563-3017750 网址:www.ahxzztb.com

                                             

 

                       

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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