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中学新校区人防工程、体育场地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3-12-23 浏览次数:5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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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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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ZFCG-2013-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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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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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青阳中学新校区人防工程、体育场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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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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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蓉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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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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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青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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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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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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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及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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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公司注册地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近三年内企业和项目经理均不得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2、本项目接受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附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允许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主要牵头人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各派一名具有相应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禁止企业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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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规 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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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2185㎡、体育场地工程为四百米标准体育场地及篮球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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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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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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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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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纸图示工程、清单所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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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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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为人民币 800 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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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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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 万元,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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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时 间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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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2 月 20 日至2013年 12 月 25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受理)报名,随后进行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不负责解释原因。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将在资格预审后通过短信通知投标联系人,并发布在青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qyzb.gov.c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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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携带资 料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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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被介绍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县外企业必须持有《进青登记表》,投标单位须提交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等等(以上所有资料在报名时提交原件核对审查,另提供壹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二:被介绍报名人员与领取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员工,并现场提供单位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我中心将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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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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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青阳县木镇路建设银行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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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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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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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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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6-5020557、0566-502057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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