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H2014027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委党校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人:中共凤阳县委党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
2、项目规模:中共凤阳县委党校新校区位于凤阳县新城区总面积约22000㎡,包括新校区监控系统、网络系统、数据储存、广播系统、机房建设及会议报告厅系统建设,各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实施、运行维护、培训及售后现场技术服务。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4、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完毕。
5、标包划分:一个包。
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和相应资质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投标单位。
3、本工程采购清单中所有带★产品须提供需提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并须提供原厂三年质保服务,或于中标公示截止期前一日提供。
4、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单个项目不少于100万类似案例。
5、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和安装能力;
6、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格资质。参与开标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7、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4年2月21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担保: 壹拾柒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信用保证金 壹拾肆万元整。
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委党校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采购及安装项目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方(无息)。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凤阳县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主任,姚主任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019889018,18019889091 联系电话:1360557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