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至县人民法院委托,现对东至县人民法院审判楼空调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至县人民法院审判楼空调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AHCZFCG-2014212
3、项目内容:东至县人民法院审判楼空调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17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此条初审时不需要提供原件)。
3、投标人应是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提供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承诺;投标人本身不具有该资质的,可与具有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2010年以来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例(提供合同原件);
6、本项目每个品牌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投标,提供该品牌生产厂家授权书。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 年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洪椿 联系电话:0566—2318357 传真:0566-2316798
2、报名地点: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部(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3、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池州市招投标网”注册登记成为入库供应商,点击网站首页右侧“供应商注册与登陆”进入注册入口。咨询电话:0566—2318357,联系人:洪椿。
4、投标人向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部提交《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在池州市招投标网“资料下载”中下载),经审核通过并交纳标书工本费后,综合部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档;标书工本费每本售价400元整,可现金支付或汇款,售后不退。
5、标书工本费请汇至:
开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市邮政储蓄银行营业部
账 号:100512725700010001
(请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和项目编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2月14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3楼开标四室。
3、开标时间:2015年2月14日9时00分
4、开标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3楼开标四室。
五、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17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电汇、转账方式,其它方式无效;电汇或转账必须确保在开标前到账(年金方式不适用与本项目)。
3、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收款人: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 号:175220162192
4、支付方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账户(银行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包号等内容)。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许 方 联系电话:18956607716
2、集中采购机构: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 娟 联系电话:0566-2087608
3、保证金退付:
联系人:夏 菲 联系电话:0566-2318357
东至县人民法院 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