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M115-2017
项目名称
明光市人民医院ICU、医疗柱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
明光市人民医院新址
采购单位
明光市人民医院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及
有关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厂家投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公司投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询价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产品外形美观、大方,符合医院的层流净化要求
5、所投品牌 产品在近三年必须有单笔金额在60万以上的供货业绩;
6、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规模
预算投资额为50万元
招标范围
ICU高档干湿分离吊桥、ICU连桥、ICU供应柱各4套(包括卸车并就位到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安装(或组装)、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15年2月15日
信 息 内 容
开标时间:2015年3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标包划分:一个包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不实行报名制度。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5年2月15日起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中“的附件中下载(依据招标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打投标担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来投标即可,无需现场报名)。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投标担保金:伍万元整
其中: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信用保证金:肆万元
投标担保的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帐户,付款人的帐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使用长效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长效投标担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且须提供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各项证书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支行
银行帐号:1313 0821 3800 0001 2157
交纳时间:2015年3月12日 17:00时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5年2月26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mglfbest@sina.cn邮箱,招标人将在2015年2月27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联系人:贾科长 联系电话:0550-81536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道群 联系电话:13955010538
2015年 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