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年 10 月11日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并提供报名资料。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招 标 人: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城北工业区。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3、招标范围:总装、涂装、冲压和焊装车间消防工程施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联合体: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认证体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证书。
6、企业备案:根据皖消防〔2007〕131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安徽消防网备案在册。
7、确保验收承诺:投标人应提供承诺,确保能本工程能够通过消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①建造师注册证书;②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有效期30天,安徽省的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造师业绩信用手册代替该证明);③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一旦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9、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企业及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米以上的厂房消防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02室报名。
2、报名资料:
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制定目录装订成册。招标人只接受报名材料齐全单位前来报名,并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复核的权力。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代理机构)若发现投标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截止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滁州市菱溪路314号
联系人:李德东、钱志军
电话:13956280234、157205033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占素敏 赵文博(902室)
电话:0551-62220297 62220296
传真:0551-6222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