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太湖县公安局委托,拟对太湖县公安局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高拍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业主提供的技术参数及供应商要求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1本次采购内容为:采购一包:1.商用台式计算机50台;2.商用一体机50台;3、商用笔记本10台。采购二包:1、激光打印机50台;2、喷墨打印机40台;3、高拍仪40台。
1.2最高限价 : 采购一包最高限价为48万元
采购二包最高限价为20万元
1.3交货时间:15日历天
1.4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送货到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投标人应就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后附)
凡有意对该项目进行投标的供应商,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28日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前致函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与本中心联系。
采购单位:太湖县公安局 联系人:何泳 电话:1386661648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方琼 电话:18055603338
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太湖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三楼)
联系人:黄 工 电话:0556-5129151 传真电话:0556-5129151
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12-24
附件:UploadFiles/20151224102458472.doc